今年7月13日,重庆市永川区民营老板唐朝琪终于收到了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撤销永川区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二审民事判决,驳回庞宪德的诉讼请求。
这意味着一笔600万元的债务,不再由唐朝琪担任法定代表人的重庆龙弘老年公寓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与偿还。
唐捧着判决书百感交集,“历经7年的艰难讼战,总算等来了迟到的公正”。他告诉看看新闻Knews记者,这7年来,他的人生早已发生巨变:从一名资产上千万的富翁,成为法院挂牌的老赖,四处躲避的逃债者,公司破产、个人资产清零。“我被迫跑回乡下老家当农民,以种葛苕度日。”
收购企业后天降600万借条
今年61岁的唐朝琪,原来是重庆市永川区大安镇官禄村农民,40年前是一名石匠,后投身商海打拼出了一片天地,成为当地知名的民营老板。他好善乐施,被当地官方评为2013年“感动永川人物”。
早在2011年,通过朋友介绍,唐朝琪结识了永川另一名老板龙际伦。龙和妻子当时刚刚成立重庆龙弘老年公寓有限责任公司,在永川城区经营一个老年公寓项目,规划养老床位4000个。
2012年初,龙弘老年公寓因为缺资金周转,法定代表人龙际伦就向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了1500万元贷款,唐朝琪为这笔贷款做了担保。然而,贷款即将到期,龙弘老年公寓经营不善无力偿还,龙际伦提出债转股的形式,让唐朝琪接盘龙弘公司,唐则代偿龙在小贷公司的债务。
2012年7月26日,龙际伦夫妇和唐朝琪、罗生平、龚玉萍、彭功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龙弘公司100%股权转让给这四人。其中,唐朝琪的股份最多,占33.9%,接任龙弘公司新的法定代表人。
《股权转让协议》的第四条写明:“现股东应对原公司投资及债权债务进行清理登记确认,之后的债券债务与现企业无关。”双方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龙弘公司债权债务进行清理,新老股东亦履行了算账记录,并签字认可。
但是,意外仍从天而降。
2013年9月16日,永川区人民法院的法官突然来到龙弘公司,以诉讼保全为由对这家公司所有的地票指标面积进行了查封。此时,唐朝琪才知道,自己卷入了一起600万元的借款官司——就在当天,重庆龙弘老年公寓公司、永川区金鑫事业有限公司,被重庆信德典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庞宪德起诉。
庞宪德诉称,2011年4月至5月18日,二被告分三次向他借款总计600万元,二被告时任法定代表人龙际伦出具借条一张,双方约定由二被告在两年之内偿还借款,若到期未还,二被告应按借款总额的20%承担违约金及利息。现借款期限届满,经多次催收,二被告拒不偿还,故起诉要求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720万元。
从天而降的借条。
2013年10月9日,案件在永川区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庞宪德向法庭出示了由龙际伦手写的借条:“今借到庞宪德现金陆百万元小写600万元,在2013年6月底前归还,两年之内不计息,到时不付承担利息及违约金20%。”龙际伦在借到人处签字,重庆市永川区金鑫实业有限公司、重庆龙弘老年公寓有限责任公司加盖了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