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
北京朝阳区法院
对外通报
一起发生在游乐园的安全事故
一名58岁的女子
在儿童乐园玩儿童滑梯造成骨折
事后
张女士将儿童游乐园告上法院
法院判定其本人承担70%责任
儿童乐园承担30%的责任
赔偿张女士医疗费等共计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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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4日10时许,58岁的张女士看护2岁9个月大的孙女在朝阳区某儿童乐园游玩时,从海洋球区域的滑梯滑下摔伤。后经送医诊断,张女士腰椎压缩性骨折(腰1椎体),住院治疗6天后出院。
事后,张女士将儿童乐园诉至法院,索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12万余元。